关于做好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20 点击量:[]次
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苏教人[2016]9号)精神,省教育厅将评选表彰一批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做好我区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市局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遵照评选推荐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
2.各学校要严格规范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公示工作。认真研读各类表彰评选办法以及相关附件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同时填写相应的汇总表。
3.个人推荐分配名额详见附件5。推荐工作自下而上进行,各学校在上报教育局前需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所在单位、现任职务、学历、职称及聘用时间、任教学科、任教学段、年课时数、申报人员类型、发表的主要论文、获奖、任教经历等内容。
4.请各学校于2016年4月5日(下周二)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科。具体各项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6。联系人:司思。联系电话:82960305。电子信箱:rsg9721@126.com。
人事科
2016年3月29日